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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本所社會救助金專戶申請急難救助事宜(如附件計畫內容)。
二、各項申請表件請逕行下載使用。
應備文件:
✅申請人戶籍謄本詳細記事(3個月內) 正本
✅原始戶謄手抄本(亡者上下一親等家屬現戶及除戶謄本)
✅除戶謄本正本
✅亡者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及亡者上下一親等當年度財產清單及所得稅清單正本
✅死亡證明書正本
✅喪葬收據正本(一定要寫亡者名字/買受人填申請人)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帳簿封面影本
✅申請人印章
✴申請期限亡者往生後3個月內申請
✴以(含)亡者上下一親等財稅為最低生活費 2.5 倍以下含(中)低收入者每人補助新臺幣一萬元整。
✴申請人為實際負擔喪葬費用之人(無設籍本縣之規定)
✴(除家屬無力清償亡者積欠保費致無法請領相關死亡保險給付者外,餘應先行請領保險給付後仍不足支應者;申請人不得為殯葬業者) 。
✴款項由本所社會救助金專戶支付
一、依本所社會救助金專戶申請急難救助事宜(如附件計畫內容)。
二、各項申請表件請逕行下載使用。
應備文件:
✅申請人戶籍謄本詳細記事(3個月內) 正本
✅原始戶謄手抄本(亡者上下一親等家屬現戶及除戶謄本)
✅除戶謄本正本
✅亡者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及亡者上下一親等當年度財產清單及所得稅清單正本
✅死亡證明書正本
✅喪葬收據正本(一定要寫亡者名字/買受人填申請人)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帳簿封面影本
✅申請人印章
✴申請期限亡者往生後3個月內申請
✴以(含)亡者上下一親等財稅為最低生活費 2.5 倍以下含(中)低收入者每人補助新臺幣一萬元整。
✴申請人為實際負擔喪葬費用之人(無設籍本縣之規定)
✴(除家屬無力清償亡者積欠保費致無法請領相關死亡保險給付者外,餘應先行請領保險給付後仍不足支應者;申請人不得為殯葬業者) 。
✴款項由本所社會救助金專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