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農業部訂頒「115年臺灣農產品海外拓銷獎勵計畫-釋迦、甘藍」獎勵基準。說明:一、依據農業部115年1月26日農際字第1150062109號函辦理。二、為持續協助農產品產業發展,拓展海外新興市場,穩定國內產銷,農業部辦理旨揭計畫,並訂定相關獎勵基準(如附件)。三、獎勵對象:我國合法設立並具進出口資格之外銷業者。四、獎勵品項:(一)釋迦:1、出口目標量:600公噸。2、獎勵品項及出口號列:(1)釋迦鮮果:稅則號列為08109060008「鮮釋迦」。(2)冷凍釋迦:包含冷凍全果、切塊、切丁等,稅則號列為08119039103「未加糖或未加甜味料之冷凍釋迦(不包括果泥及果糊)」。(3)冷凍釋迦果泥:包含加糖及未加糖冷凍釋迦果泥,惟不含果醬及其他加工品。稅則號列為08119011007「加糖或加甜味料之冷凍果實及堅果」或08119039906「其他未加糖或未加甜味料之冷凍果實及堅果」,並須於報關單註記出口產品為冷凍釋迦果泥。(4)其他釋迦加工產品:另案審認及通知。3、獎勵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釋迦鮮果獎勵至4月30日止、冷凍釋迦、果泥及其他加工產品則獎勵至10月31日止。(二)甘藍:1、出口目標量:1,200公噸。2、獎勵品項及出口號列:國產甘藍包含硬種(如伊莫陸)、軟種(如初秋)、改良種(如228、226)、紫甘藍及甜甘藍等品種,稅則號列為0704909090「其他球莖甘藍、無頭甘藍及類似可供食用蕓苔屬蔬菜,生鮮或冷藏」。3、獎勵期間:自114年12月1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五、請確實申報貨品出口稅則號列,申報其他號列不予獎勵。六、115年臺灣農產品海外拓銷獎勵計畫受理單位農業部刻正加速辦理委託行政作業,農業部將於確認受理單位後另行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