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徵件基本資訊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115年9月4日(五)截止,以信封郵戳為憑。參賽資格:年滿15歲(含)以上,不限國籍,對臺灣原住民族文化有興趣者皆可參加。僅接受個人名義參賽。創作主題:需以「發現原住民族之美」為核心,內容涵蓋原住民族人物、景觀、生態、藝術、祭儀或建築等,傳達其精神與文化意涵。作品年份限制:必須是2021年4月21日之後(簡章公告起算5年內)創作的作品。2.參賽類別與規格限制(每人可同時報名兩類)繪畫類:每人限投2件。必須為手繪平面或複合媒材。畫紙短邊不得小於50公分,長邊上限120公分。嚴禁使用雕塑、數位媒體創作、AI生成式作品,或複印製品的拼貼畫。攝影類:每人限投8件。傳統底片或數位攝影皆可,允許後製修圖。電子檔不得低於2274×1704像素,JPEG或TIFF檔,且須保留原始EXIF檔案資訊。嚴禁使用數位媒體創作或AI生成式作品。3.報名與送件方式(第一階段初選)第一階段採紙本報名,需備妥以下資料並以掛號郵寄至「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268號31樓之2【第11屆MAKAPAH美術獎-徵件小組收】」:報名表及作品說明表:每件作品都必須單獨附上一張報名表。作品相片(不退回):相片背面應黏貼「作品說明表」。繪畫類需沖印8x12吋亮面相片;攝影類需沖印長邊12吋亮面相片。作品電子檔:可存於隨身碟、光碟交寄,或提供雲端下載連結。4.獎勵辦法繪畫類:首獎1名獎金20萬元。另設有貳獎、叁獎、原住民族新銳獎(得獎者須具原住民身分且未獲歷屆前三名)、優選及佳作。攝影類:首獎1名獎金8萬元。另設有貳獎、叁獎及優選。5.重要參賽須知原創性:參賽作品必須是「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著作權轉移:作品若獲獎,其著作財產權自公布日起讓與主辦機關所有,主辦機關可進行重製、公開展示及宣傳等使用。作品典藏:繪畫類前三名及原住民族新銳獎的「原始畫作」,以及攝影類所有得獎的「相片」,將由主辦機關永久典藏。其餘繪畫類未得獎或不須典藏之原件,會另行通知領回或自付運費退還。文化尊重:須尊重版權與肖像權,並應對原民文化有一定了解,避免文化服飾混搭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