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部為表揚對於推動社區或社群營造事務,具有重要貢獻或績效卓著者,特別辦理旨揭獎項徵選。二、本獎項類別及對象:(一)社造貢獻獎:長期致力於社造推動,具有重要貢獻之個人或立案團體。(二)社造創新獎:以創新思維推動社會改造,著有具體績效之個人或立案團體。(三)青年行動獎:四十五歲以下的青年,與在地社區、組織合作共好,著有具體績效者。(四)社造行政獎:區公所或鄉(鎮、市)公所推動社造資源整合、審議社造及行政創新等,著有具體績效者。三、獎勵方式:(一)每類以各兩名為原則,惟得視實際評審結果調整之。(二)每位得獎者頒給獎金新臺幣二十萬元、獎座、得獎證書,獲頒獎金由得獎個人或團體(含公部門團隊),自行規劃運用。(三)辦理頒獎典禮公開表揚。四、參選方式:(一)自行參選。(二)推薦參選:由政府機關(構)、立案團體推薦參選。(三)每人、每團體以參加一奬項為原則。五、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reurl.cc/bdKXNE)線上報名系統填寫相關申請表件,網站系統開放時間為即日起至7月15日(星期三)23:59止;附件亦可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搜尋「社區營造獎」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