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案補助對象為:接受社勞政聯合促進就業服務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暴被害人、脆弱家庭、長期失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年及其他就業條件不利,且有就業需求者。2.本項計畫案補助項目及補助費如下:(1)儲蓄相對配合款:經社勞政聯合就業服務媒合成功且穩定就業1個月以上者(含轉介就業成功或自行求職),得參加存款計畫,個案每月儲蓄新臺幣(下同)1,000元、2,000元或3,000元,本計畫提供1比1相對配合款。(2)托育及安親費用補助:經評估有就業及參與職業訓練意願者,家中有需照顧之兒童,可提供公共托育補助、準公共保母或托嬰中心補助;倘有國中及國小學童有課後照顧之需求,亦可提供子女課後輔導安親費用補助。本項補助每名托育孩童每月最高補助3,000元,實報實銷,若領有政府同性質之補助者,僅補助其自付差額。(3)求職交通費用補助:個案住家至媒合就業之工作地距離5公里以上至未滿30公里,每趟(指單趟:以下同)補助最高200元;30公里以上至未滿70公里每趟補助最高400元;70公里以上每趟補助最高500元,每人每月最高補助1,500元。3.附檔檢附「儲蓄相對配合款」、「托育及安親費用補助」、「求職交通費用補助」申請書,亦可至臺東縣政府社會處官網下載(https://reurl.cc/r0dV2O)4.如有相關疑問可洽詢臺東縣政府社會處胡社會工作員(089-22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