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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類別 |
申請資格 |
應備文件 |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器具補助 |
一、設籍本縣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二、依法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 三、符合臺東縣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作業要點法第二條之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或臺東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增訂表補助對象及相關規定;申請補助項目並未獲政府其他相關補助或社會保險給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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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 (一)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二)申請人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三)評估報告表 ※ 依輔助基準表判斷應否檢附 (四)診斷證明書 ※ 依輔助基準表判斷應否檢附 二、代辦人: (一)身分證 (二)印章 三、特殊事項 (一)申請居家無障礙設施需另檢附: (1)自有房屋者,需附房屋所有權狀影本乙份 (2)非自有房屋者,需附- *租賃契約書影本 *屋主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屋主出具之施工同意書
(二)申請特製機車或汽、機車改裝:檢附特製機車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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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一、臨櫃或郵寄申請,請向戶籍地公所申請。
二、線上申請:「身心障礙者輔具線上申辦系統」(網址:https://atonline.sfa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