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類別 | 申請資格 | 應備文件 | 
|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 請領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之受照顧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二、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居家服務、未僱用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補助或其他照顧服務補助。 三、失能程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或委託之評估單位(人員)作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且實際由家人照顧。 四、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 | 一、照顧者與受照顧者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二、照顧者與受照顧者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三、受照顧者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文件正本。 四、受照顧者失能程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之證明。 五、受照顧者經本縣衛生主管機關指定身心障礙者鑑定醫療機構或本縣衛生局所屬之衛生所出具之罹患長期慢性病之診斷書。 六、照顧者最近年度之財稅所得資料。 七、照顧者之郵局存褶封面影印本。 八、其他必要之相關文件。 前項第四款所定證明文件,得以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及申請標準之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證明之。 前項所定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及申請標準表依中央訂定之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規定。 | 
| 申請類別 | 申請資格 | 應備文件 | 
|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 | 請領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之受照顧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二、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居家服務、未僱用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補助或其他照顧服務補助。 三、失能程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或委託之評估單位(人員)作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且實際由家人照顧。 四、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 | 一、照顧者與受照顧者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二、照顧者與受照顧者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三、受照顧者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文件正本。 四、受照顧者失能程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之證明。 五、受照顧者經本縣衛生主管機關指定身心障礙者鑑定醫療機構或本縣衛生局所屬之衛生所出具之罹患長期慢性病之診斷書。 六、照顧者最近年度之財稅所得資料。 七、照顧者之郵局存褶封面影印本。 八、其他必要之相關文件。 前項第四款所定證明文件,得以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及申請標準之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證明之。 前項所定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及申請標準表依中央訂定之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規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