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本府112年度辦理弱勢家庭房屋修繕計畫書,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之一第三項及志願服務法第五章第16條辦理。 |
二、 | 為使本縣弱勢家庭享有安全的居家環境,特運用具有修繕專長志工協助本縣弱勢家庭進行房屋修繕,以減低居家意外事故之發生,俾利志工人力發揮更大的服務效應,特辦理本計畫。 |
三、 | 修繕對象、項目、範圍如計畫內容,申請表單可由「台東縣政府社會處官網-便民e通網-表單下載-其他類」搜尋下載或洽本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洽詢(電話:089-328254分機359廖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