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112年2月17日農漁字第1121202340號公告,
公告臺東縣臺東市為辦理112年1月下旬寒流海鱺養殖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本所自112年2月18日起至3月3日止,受理台東市地區海鱺養殖漁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
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公告詳如農委會網站https://www.c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6698及附件電子檔案。
請台東市海鱺養殖戶若有申請天然災害救助需求,申請人請攜帶身分證件及印章,備齊下列文件至台東市公所4號櫃台辦理:
1.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
3.111年放養量申報書(影本)
4.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影本)
5.若漁業經營為租賃請附租賃契約(影本)及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土地使用同意書(正本)_範本格式詳如附件電子檔案
6.經營範圍土地一個月內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正本)
7.經營範圍期限內水權狀(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