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12月22日核定「補助地方政府輔導農民辦理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農作計畫」,
敬請本市轄內有意願農民詳實填寫附件申請表,備齊相關審查資料1式2份並攜帶印章
於112年2月10日(星期五)前至本所辦理申請事宜,俾利轉陳縣府彙辦
必須檢附之文件為:
1.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申請土地之一個月內第一類謄本
3.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附租賃之同意書;若土地為多人持分則須檢附協議書(參考格式詳如附件電子檔案)
實施方式:
由中央及地方政府配合編列經費補助電圍網(如計畫圖一)之資材設置
電圍網(地面網高約1.5公尺,網上須加裝3條通電電線(間隔需8-12公分)
電圍支柱(竹節鋼筋或錏管)間距150-200公分
須含電牧器,如計畫圖二。
但二案以上申請聯合架設或與緊鄰之前地方政府核定電圍網架設時,可共用同1個電牧器即可辦理驗收。
惟電牧器補助仍以112年實際新購使用者為限。
*為避免農友借用其他已申請電圍網補助農友之電牧器辦理驗收,於電圍網補助查核與經費請撥部分,須登錄電牧器廠牌及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