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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請(服務)項目 | 申請用途 | 應備齊文件 | 下載 | 
|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 證明用 | 1.申請書一份 2.身分證明文件、或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最近一個月地政機關核發之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第一類謄本) 4.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及相關文件 5.都市土地應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 6.申請地點如有農業設施,應於地籍圖上明確標示並簽名或蓋章 7.受理申請機關為查證之需要,必要時得請申請人檢附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申請一筆土地收取規費500元、每增加一筆加收300元,所收取之規費係屬業務審查性質,既經收取概不退還,並不因申請案件之駁回或其他理由而得申請退費 | 請點下方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