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類別 |
申請資格 |
應備文件 |
身心障礙專用停車證 |
一、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一)設籍本縣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經醫師評估為行動不便者。 *手冊後方有蓋可申請停車證 (二)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及身心障礙者證明得不限同一人,可以是配偶、一親等親屬、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之二親等以上親屬。 |
(一)申請人(身障者)身分證、印章。 (二)身心障礙者手冊。 (三)行車執照及駕駛執照 *車種:1.自用小客車 2.自用小客貨車 3.自用小貨車(限本人) 4.計程車(限本人且須執業登記證) (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三、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四、停車證到期須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