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以114年9月2日農授金字第1147467099A號公告臺東縣臺東市烏魚、白蝦及太麻里鄉白蝦、大型定置網類錨碇系統為辦理114年楊柳颱風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公告詳如農業部網站: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publication&id=8976及附件電子檔案。
公告事項:
一、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且無本辦法第5條第6項所定情事。
二、漁產品於同產季、同曆年,救助以1次為限。
三、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項目、額度及期限如附表;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0.305%機動計息(目前為年息1.415%)。
四、本貸款由貸款經辦機構依規定自行出資辦理,計畫編號為「114-01,類別:H」。
五、申借本貸款之農漁民,應自公告之翌日起10個工作日內,依實際受損情況,向當地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格式如附件1),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30個工作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格式如附件2)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六、前項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之申請,個案如因交通中斷或通訊中斷等因素致超過10個工作日者,得由案關公所覈實認定後逕予受理。
七、貸款經辦機構應審酌農漁民實際受災情形及復耕、復建、復養需要覈實貸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