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新竹市衛生局公告」及「新竹市身心障礙鑑定醫院、鑑定類別及向度一覽表」各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新竹市衛生局111年12月19日衛醫字第1110033575號函辦理。 |
二、 | 新竹市轄內「新竹市立馬偕兒童醫院(委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興建經營)」新增辦理身心障礙鑑定項目(含鑑定類別及向度): |
(一) | 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鑑定向度:意識功能、智力功能、整體心理社會功能、注意力功能、記憶功能、心理動作功能、情緒功能、思想功能、高階認知功能、口語理解功能、口語表達功能、閱讀功能、書寫功能。 |
(二) | 第二類「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鑑定向度:視覺功能、聽覺功能、平衡功能。 |
(三) | 第三類「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鑑定向度:嗓音功能、構音功能、言語功能的流暢和節律、口結構、咽結構、喉結構。 |
(四) | 第四類「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鑑定向度:心臟功能、血管功能、血液系統功能、呼吸功能、呼吸系統結構。 |
(五) | 第五類「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鑑定向度:攝食功能、胃結構、腸道結構、肝臟結構。 |
(六) | 第六類「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鑑定向度:排尿功能。 |
(七) | 第七類「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鑑定向度:關節移動的功能(上肢)、關節移動的功能(下肢)、肌肉力量功能(上肢)、肌肉力量功能(下肢)、肌肉張力功能、不隨意動作功能、上肢結構、下肢結構、軀幹。 |
(八) | 第八類「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鑑定向度:皮膚保護功能、皮膚區域結構。 |
(九) | 其他類,鑑定向度:發展遲緩。 |
三、 | 檢附「新竹市衛生局公告」及「新竹市身心障礙鑑定醫院、鑑定類別及向度一覽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