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原住民族多元產業發展2.0計畫-部落產業升級-台東部落時尚旅遊產業升級計畫」辦理。 |
二、 | 為重塑部落旅遊環境,營造本縣原住民族部落體驗旅遊友善空間,及完善部落接待量能,爰訂定旨揭計畫補助各鄉(鎮)公所辦理轄內具觀光人潮之既有景點、古(林)道、部落重要觀光據點、借問站等空間改造,期藉改造或修繕旅遊據點,串聯台東部落食尚文化走讀路線,提升原鄉地區觀光遊憩服務品質,促進部落周邊經濟產業發展。 |
三、 | 本補助案經費屬資本門,補助上限為100萬元,申請單位須編列計畫總經費至少10%之自籌款,並採納入預算方式辦理;每一申請單位以核定補助1案為原則,計畫執行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2年11月15日止。 |
四、 | 請各公所衡酌所轄需求,依旨揭計畫格式於112年2月20日(星期一)前函報申請書1式8份(雙面影印並簡易裝訂)及電子檔1份,俾憑本府辦理後續審查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