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6年原住民族文化資產先期調查研究評估計畫 」一份,請轉知轄內人民團體於115年9月18日前依限提出申請。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8月11日原民教字第1150040006號 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屬競爭型計畫,係補助本縣轄內所屬潛在原住民族有形或無形文化資產標的進行先期調查研究與保存可行性評估工作,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等相關規定向地方政府文化資產主管單位提報文化資產。
三、若有提報需求,請於115年9月18日(五)前備文提報申請書等相關資料(含電子檔WORD),俾利彙整後向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報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