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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方式:
志工運用:運用社會處福利館志工隊-展愛修繕小組(志工成員為各工會具 有職業專長會員),均為具木工、電器、泥水、鐵工等專長之志工。依案家 需求,由具適當專長之志工修繕臺東縣境內弱勢民眾現居之老舊、破損房 屋,協助弱勢民眾維護居住安全,提升生活品質,降低受災風險;使志工 人力運用更具積極性並彰顯社會公益形象。
修繕對象:
應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設籍本縣四個月以上且有實際居住事實之弱勢家庭。
(二)配住公有宿舍、安置於安養護機構除外。
(三)具備獨立門牌之合法建築物。
(四)申請修建之房屋確為本人、配偶、直系血親及共同生活戶所有且為僅有 之一戶「自用住宅」,以獨居老人優先。
(五)以上之住戶已老舊、有破損且有安全疑慮之弱勢族群者優先。
(六)其他經本府社會處評估有需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