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訂本年6月1日至30日之獎勵基準,即歐、美、紐、澳、中東地區國家空運每公斤84元、海運每公斤15元,日本、韓國、新加坡空運每公斤42元、海運每公斤7.5元,其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空運每公斤30元、海運每公斤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