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新聞傳播處115年2月4日院臺聞字第1155002387號函及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2月13日原民社字第1150006944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國民基本經濟安全與生活保障,行政院會通過「國民年金法」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包括調高基本保障額度、強化連動「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調整機制及鬆綁排富門檻,同時刪除強制配偶代繳保費及處罰規定,讓弱勢族群能實質分享經濟成長果實,並強化社會保障功能。
三、檢附旨揭說明資料電子檔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