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15年10月1日 嘉義縣義竹鄉公所 嘉大鎮社字第1150016102號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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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嘉義縣大林鎮公所
►說 明: 公告廢止「嘉義縣大林鎮中低收入老人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自治條例」
►依 據: 一、地方制度法第32條規定。
二、嘉義縣大林鎮民代表會第22屆第19次臨時會議議決通過。
►實行日期: 自公告之日起廢止。
>> 「嘉義縣大林鎮中低收入老人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自治條例廢止總說明」第二項: 因嘉義縣社會局自115年10月1日起修正「嘉義縣中低收入老人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實施計畫」,針對六十五歲以上領有中低收入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其全民健康保險自付額符合規定者,依其繳納金額全額補助,致原自治條例所定補助對象多已納入縣府補助範圍,已無另行補助之必要,符合嘉義縣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24條第2款所定「因情勢變遷,法規無繼續施行之必要」之廢止情形。
►自治條例廢止全文 詳如附件(函、令、公告、自治條例廢止總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