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徵件基本資訊
- 收件截止日: 即日起至 115 年 9 月 4 日(五)截止,以信封郵戳為憑 。
- 參賽資格: 年滿 15 歲(含)以上,不限國籍,對臺灣原住民族文化有興趣者皆可參加。僅接受個人名義參賽。
- 創作主題: 需以「發現原住民族之美」為核心,內容涵蓋原住民族人物、景觀、生態、藝術、祭儀或建築等,傳達其精神與文化意涵 。
- 作品年份限制: 必須是 2021 年 4 月 21 日之後(簡章公告起算 5 年內)創作的作品 。
2. 參賽類別與規格限制(每人可同時報名兩類 )
繪畫類:
- 每人限投 2 件 。
- 必須為手繪平面或複合媒材 。
- 畫紙短邊不得小於 50 公分,長邊上限 120 公分 。
- 嚴禁使用雕塑、數位媒體創作、AI 生成式作品,或複印製品的拼貼畫 。
攝影類:
- 每人限投 8 件 。
- 傳統底片或數位攝影皆可,允許後製修圖 。
- 電子檔不得低於 2274×1704 像素,JPEG 或 TIFF 檔,且須保留原始 EXIF 檔案資訊 。
- 嚴禁使用數位媒體創作或 AI 生成式作品 。
3. 報名與送件方式(第一階段初選)
第一階段採紙本報名,需備妥以下資料並以掛號郵寄至「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268號31樓之2【第11屆MAKAPAH美術獎-徵件小組收】」 :
- 報名表及作品說明表: 每件作品都必須單獨附上一張報名表 。
- 作品相片(不退回): 相片背面應黏貼「作品說明表」 。繪畫類需沖印 8x12 吋亮面相片 ;攝影類需沖印長邊 12 吋亮面相片 。
- 作品電子檔: 可存於隨身碟、光碟交寄,或提供雲端下載連結 。
4. 獎勵辦法
繪畫類: 首獎 1 名獎金 20 萬元 。另設有貳獎、叁獎、原住民族新銳獎(得獎者須具原住民身分且未獲歷屆前三名)、優選及佳作 。
攝影類: 首獎 1 名獎金 8 萬元 。另設有貳獎、叁獎及優選 。
5. 重要參賽須知
- 原創性: 參賽作品必須是「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
- 著作權轉移: 作品若獲獎,其著作財產權自公布日起讓與主辦機關所有,主辦機關可進行重製、公開展示及宣傳等使用 。
- 作品典藏: 繪畫類前三名及原住民族新銳獎的「原始畫作」,以及攝影類所有得獎的「相片」,將由主辦機關永久典藏 。其餘繪畫類未得獎或不須典藏之原件,會另行通知領回或自付運費退還 。
- 文化尊重: 須尊重版權與肖像權,並應對原民文化有一定了解,避免文化服飾混搭等爭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