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糧署核定「115年8月下旬豪雨農機淹水受損專案補助實施計畫」,請農民團體,符合資格且有農機受損之農友,於115年9月30日前檢具規定文件提出申請。
一、本專案係為協助115年8月下旬豪雨導致農耕機械淹水損毀之農民重新購置農機,推動農機補助專案,以協助農友加速復耕,摘要如下:
(一)補助對象:
1、設籍、自有、承租、或從事代耕之農地位於農業部公告「115年8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區域」,且所持有農機受淹水受損之農民。
2、臺東縣金峰鄉已於115年9月16日公告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請農會持續密切留意農業部災後救助資訊。
(二)申請方式:填寫申請書,併身分證明文件、農機災損聲明書、土地地籍資料、農業機械使用證繳銷收據等規定文件,向下列單位申請:
1、省工農業機械:向土地所在地之農會(目前為太麻里地區農會)。餘農會請視農業部公告所轄為115年8月下旬豪雨天然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區域後受理申請。
2、農事服務機械:農業部農糧署東區分署(臺東辦事處)。
(三)受理與執行時程: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受理申請,並須於115年12月31日前執行完畢。
(四)補助項目與基準:
1、淹水損壞之農機需為115年8月15日前購置,且領有農業機械使用證。
2、農機補助機種為「115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項下之「省工農業機械」與「農事服務機械」附表所列之機種。
3、按表列機種補助上限額度內,補助實際購置金額80%。
二、另為讓農友隨時掌握災後救助相關資訊,農業部已在官網設置「6月及8月豪雨災害救助專區」(https://reurl.cc/VnzQ5Q),提供農友參考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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