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對象:
1.接受社勞政聯合就業服務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暴被害人、脆弱家庭、長期失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年、更生人、精神障礙者、藥(毒)癮者及其家屬等就業條件相對不利之對象。
2.結合現有服務方案如兒少發展帳戶、安心上工方案、以工代賑等參與者,渠等可能面臨需有固定收入方能儲蓄或短期賑濟工作結束面臨就業轉銜議題,皆為潛在需要就業協助之經濟弱勢。
本項計畫案補助項目及補助費如下:
1.儲蓄相對配合款:凡經就業媒合穩定就業1個月以上者(含轉介就業成功或自行求職),可邀請參加存款計畫,個案每月儲蓄新臺幣(下同)1,000元、2,000元或3,000元,本計畫提供1比1相對配合款。
2.托育及安親費用補助:經評估有就業及參與職業訓練意願者,家中有需照顧之兒童,可提供公共托育補助、準公共保母或托嬰中心補助;倘有國中及國小學童有課後照顧之需求,亦可提供子女課後輔導安親費用補助。本項補助每名托育孩童每月最高補助3,000元,實報實銷,若領有政府其他同性質之補助者,僅補助其自付差額。
3.求職交通費用補助:個案住家至就業(求職)工作地點距離5公里以上至未滿30公里,每趟(指單趟:以下同)補助最高200元;30公里以上至未滿70公里每趟補助最高400元;70公里以上每趟補助最高500元,每人每月最高補助1,500元。
相關資訊並已由臺東縣政府公告於社會處網站>社會救助及社工科>就業輔導專區,如有相關問題可洽詢社會處社會救助及社工科業務承辦人李先生(089-350731分機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