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112年2月10日四工交字第1120011568A號函辦理。
二、蘇花改仁水隧道(155k+340~157k+788)提高速限至60公里/小時,考量與舊蘇花公路銜接,隧道洞口兩端250公尺維持原速限50公里/小時,請用路人行經仁水隧道路段時,依照標誌標線指示行駛。
三、本公告路線如因施工或其他特殊原因另行限(管)制者,應依該限(管)制或標誌行駛。
四、檢附公告函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