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狂犬病「二不一要」
1. 謹記「二不一要」原則,全民一起做防疫:
(1) 不棄養家中寵物:家中寵物只要每年施打一次疫苗即可免於罹患狂犬病,請勿棄養家中的一份子,造成流浪犬貓在街頭流竄。
(2) 不接觸、捕捉及飼養野生動物:不飼養來源不明的野生動物、於發現死亡食肉目野生動物時,協助通報所轄動物防疫機關或鄉鎮公所派員處理。
(3) 要每年帶犬貓及人工飼養之食肉目動物施打狂犬病疫苗: 家中飼養之犬、貓及人工飼養之食肉目動物於出生滿三個月時,應注射第一劑狂犬病疫苗,以後每年定期補強注射,自疫區輸入之犬、貓須遵守「犬貓輸入檢疫條件」規定。
2. 出國前往狂犬病疫區旅行者,避免接觸高危險群動物:如吸血蝙蝠及可能帶病毒的野生動物(臭鼬、狐貍、浣熊等)。
3. 建立崇法務實之防疫觀念:勿貪圖近利,自疫區走私動物(例如中國大陸、東南亞等狂犬病疫區國家或地區),造成狂犬病入侵。
4. 發現疑似病例時請立即通報本縣動物防疫所(電話:089-233720)。
每年10月至翌年3月是鼬獾活動頻繁季節,又逢降雨減少可能導致野生動物的活動範圍改變,為降低狂犬病跨物種傳播的潛在風險,民眾如遇行為異常(如白天出沒、不怕人、主動攻擊)、動作狂躁之鼬獾,請立即遠離並通知本縣動物防疫所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