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農業部以112年9月23日農牧字第1120723383A號公告自112年9月24日起至10月3日止受理本市112年海葵颱風農業(畜牧)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敬請轄內合法(養殖用地及飼養規模符合相關規定)畜牧業受災戶,盡速攜帶畜牧場負責人印章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畜牧場負責人存摺封面影本及畜牧場登記證影本。
受災證明文件:
受災照片(需標註日期)、飼養動物之化製處理單(盡量提供正本,若為影本需蓋與正本相符章)、進雛證明文件等足以判定受災程度所需之佐證文件。
領有畜牧場登記證之畜牧場申請畜舍建物災損需檢附:
1.畜舍建物所位區域之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
2.畜舍建物合法證明文件(使造或建物謄本)。
請於上班時間洽台東市公所經建課辦理,聯絡電話:089-3253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