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列各項補助,請依各規定期間前提出:
(一)「臺東縣低收入戶喪葬生活補助」:
111年度申請案請於今(111)年11月15日(星期二)前備齊應備申請表件後送達社會課辦理初審作業。
(二)「臺東縣低收入戶暨中低收入戶住院看護費用補助」:
111年度申請案請於今(111)年11月30日(星期三)前備齊應備申請表件後送達社會課辦理初審作業。
(三)「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助」:
111年度申請案請於今(111)年11月30日(星期三)前備齊應備申請表件後送達社會課辦理初審作業。
二、上列補助如已逾申請截止日,請於下一年度(112年)申請,惟仍須於補助規定申請期限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