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持環境衛生並避免異味擾民,請農友施作時妥善管理肥培作業,施肥後應確實覆土,以防範空氣污染及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環境。
一、 近期市區偶有農田施肥產生異味之情事,經查多為使用未充分腐熟之有機質肥料(如禽畜糞等)所致,異味隨風飄散不僅引發民怨,亦可能違反環境保護法規。
二、 為提升環境品質並建立良好鄰里關係,請農友於施肥及田間管理時注意下列事項:
(一) 選擇合格肥料: 應確認肥料性質及使用方式,避免施用未充分腐熟之有機質資材,以降低惡臭產生。
(二) 掌握施作方式: 施肥時應注意施用量與時機,並於施肥後立即進行覆蓋處理(覆土),減少異味逸散至空氣中。
(三) 加強巡視管理: 隨時留意田間狀況,若發現有異常氣味產生,應立即採取改善措施。
三、 重要提醒: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若產生異味污染物且經環保機關查證屬實、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可處新臺幣 1,200 元以上至 10 萬元以下罰鍰。請各位農友朋友務必配合,在發展農業生產的同時,共同守護我們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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