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114年6月27日海保綜字第11400071151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係為促進海洋保育、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及永續利用,強化我國在海洋保育之影響力,補助個人、民間團體、原住民各族參與國際組織、學術研究機構或其他國家主辦之國際會議或活動,以提升我國在海洋保育之國際能見度。 |
三、 | 旨揭計畫對象: |
(一) | 個人:年滿18歲以上具有自主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 |
(二) | 團體:政府立案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 |
四、 | 申請計畫採先到先審,當年度經費用罄停止受理,相關資訊可至該署官方網站查詢(https://gov.tw/PH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