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東區分署修訂「輔導國產雜糧產銷機具與設備計畫研提規範」如下:
(一) 配合112年農機實施補助計畫名稱修訂,原「111年小型 農機補助實施計畫」及「111年大型農機補助實施計 畫」,修訂為申請「112年省工高效能農機補助實施計 畫」。
(二) 修改研提規範附表一、二之年度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