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輔導外銷業者與供貨農民團體契作契銷,依市場需求計畫產銷,落實分級包裝及自主檢驗輸銷香蕉農藥殘留情形,並以產銷履歷溯源管理供貨量質,以拓展臺灣香蕉外銷國際市場,凡依照「114年臺灣香蕉拓展國際市場輔導辦法」辦理者,得申請本辦法獎勵。
二、旨案獎勵期間自本(114)年6月1日至9月30日止,外銷業者及供貨農民團體應於本年香蕉獎勵外銷時間(9月30日)結束後,分別檢具契作契銷及外銷相關憑證,包括雙方合作意願書、依目標市場提供各該國別藥檢報告、供貨證明(交易三聯單)、出口報單(含海運提單)、出口植物檢疫合格證明書及產銷履歷驗證書等影本資料送台灣蔬果輸出業同業公會核算,說明如下:(一)分級包裝獎勵:由台灣蔬果輸出業同業公會按其符合獎勵標準之出口數量結算核撥費用。(二)承租台糖土地需求:按其符合獎勵標準之出口數量送農糧署,由農糧署核算可承租額度至外銷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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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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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臺灣香蕉拓展國際市場輔導辦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