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計畫辦理期間為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2.請有需求之民眾(弱勢族群、社會邊緣戶為優先領取對象)於開放時段內領餐,據點供餐地址、聯絡方式、每次供餐份數及時段,詳如附件(本縣供餐之據點資訊請參閱附件序號169至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