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機關、單位
一、主辦:臺東縣政府
二、承辦:臺東縣衛生局
三、協辦:(一)國際發展及計畫處、社會處、原住民族行政處、文化處、交通及觀光發展處、教育處、農業處、建設處、警察局、環境保護局、消防局等
(二)各鄉鎮市公所
(三)各社區發展協會
♦實施期間:
一、報名方式及日期:即日起至4月30日止
(一) 各鄉鎮市公所:113年4月30日前推薦轄內各社區組織統一報名參賽,並寄送成果報
告書面資料及電子檔(含圖片原始檔案)寄送至衛生局。
二、說明會:113年2月19日(縣府大禮堂)
三、考核方式-分二階段:
(一)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113年5月10日至5月20日
各社區之參賽資料,先經評選委員進行第一階段書面(含佐證資料)審查,取本縣參加社區總數前50%之比例進行第二階段實地訪查。(書面評核指標詳如附件一P.12-13頁)
(二) 第二階段「口頭報告及實地訪查」: 113年7月1日至8月31日
為瞭解參賽社區實際運作模式與具體成果,評選委員將至入選單位進行訪查,流程包含口頭報告、訪視流程說明、成果展示、總回應、評選委員共識會等項。(實地評核指標詳如附件二P.14-21頁)
(三) 評審小組成員:
1、 社區評比小組:由縣府相關業務局處承辦人員。
2、 鄉鎮公所評比小組:由縣府相關業務局處,科長以上等級組成。
四、成果發表會:113年10-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