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中企署自107年起辦理「新創採購共同供應契約」,其中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機關購買新創產品之作業已自113年8月起停止辦理,未再對外公告、受理相關補助申請。 |
| 二、 | 近期接獲通報,疑有「新創採購補助-共同供應契約之『市、鄉、鎮公所納骨塔』提升服務計畫」等補助訊息,中企署特此嚴正澄清前揭補助內容均為不實訊息,並無辦理相關補助計畫。 |
| 三、 | 中企署所有補助計畫,均以該署網站(https://www.sme.gov.tw/masterpage-tw)公告及正式公文為準。籲請各機關提高警覺,勿聽信非官方管道之訊息,以確保資訊正確性並維護機關權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