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7月17日府財商字第1150158095號函頒「臺東縣115年度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其中第肆點第五項第(四)款:「接水完成日期應於104年7月29日至114年11月10日」,其中「114年11月10日」係屬誤植,應更正為「115年11月10日」,其餘內容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