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塔安厝服務除開放時間提供服務外,每日中午及例假日輪值,方便骨灰(骸)入塔安厝,節省殯葬流程,每年並於春、秋二季辦理清明法會及中元法會各一場,提供家屬貼心服務。
一、作業流程
(一)、填寫申請書:檢附申請人身分證、印章、亡者除戶謄本一份及火化許可證
(遷出或起掘許可證明)一份;受委託代辦之葬儀社應檢附喪家家屬委託書。
(二)、繳納規費。
(三)、核發使用許可證。
二、注意事項
(一)、自核發證明文件之日起,應於三個月內進塔,逾三個月仍未使用者,取消
其使用權,並沒入已繳費用。
(二)、非設籍本市之死亡者,其直系親屬、配偶、經法定程序認定之養父母與養
子女現為本市市民且設籍六個月以上,檢附設籍六個月以上之戶籍謄本,比照本市
市民繳納費用。
(三)、非設籍本市之死亡者,曾連續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檢附設籍四個月以上之
戶籍謄本(謄本地址為台東市),比照本市市民繳納費用。
相關附件
檔案名稱 | 格式 | 格式 |
---|---|---|
納骨塔申請流程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