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立泳池休池風波陳市長一肩扛起

97/08/27


        對市立湧泉游泳池再度休池風波,台東市長陳建閣於27日邀媒體暨台東四位立法委員黃健庭、廖國棟、陳瑩、林正二等服務處人員正式提出說明,解釋休池原委及市公所依法行政之苦衷。並懇請立委們向體委會溝通,建議修正「游泳池管理規範」相關條文,將湧泉游泳池排除在一般泳池規範外。

        另外公所也表示市立泳池改建案8,400多萬預算,立法院已排定議程,將在10月份審查,陳市長也希望縣籍四立委聯合起來,為台東市民福祉一起努力,讓預算過關。
陳建閣再三聲明:這個50幾年的歷史的泳池,是全國唯一的天然湧泉泳池,也是台東人共同的記憶,它有歷史的光榮,也有目前迫於現實法規的無奈,他絕對希望湧泉泳池能夠讓市民使用,但前提是必須合法化,主管權責單位臺東縣政府不願意以「特許」案讓它通過,他覺得遺憾。
        至於泳客將在29日向公所表達訴求一事,陳建閣說他會虛心接受,並向市民大眾表示休池絕非個人意願,他希望這個具有半個世紀歷史的日據時代泳池,能夠繼續為市民服務,在公告休池期間中,他及公所團隊積極的透過各種管道努力讓臺東市立天然湧泉得以留存,而相關的行政責任也願意一肩扛起,但囿於法令規定,他不能在明知違法的情況下,讓承辦該項業務的公務人員連帶遭受刑法責任的波及,希望市民鄉親了解。
        市公所民政課長周琦園表示:市立游泳池於民國72年改建時疏於規定,未辦妥相關建築及商業使用執照、殘障設施水質等未符合規定,使用至民國95年4月,陳建閣市長甫上任一個半月之後,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訂定發布「游泳池管理規範」條文,要求全國游泳池需符合該規範。期間陳市長不斷積極向上爭取,並親自連署陳情,盼能以現況「特許」繼續營業,以保障台東市游泳人之使用權益,唯體委會及縣府表示無法「特許」,仍需合法方可使用。市公所迫於無奈,於97年1月1日起休池,喜愛游泳市民及晨泳會向市公所反應,希望市公所能以照顧長期在市立游泳池市民身體健康方向思考,不要以一味以法為先。經晨泳會提使用訓練計畫,每日上午5時至8時申請借用泳池場地,市公所基於推展正當體育活動及照顧游泳人之權益決定同意借用,但晨泳會需自行負擔管理、人員安全及清池等費用。
        陳市長表示:晨泳會作法後來受人質疑與檢舉,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因有人檢舉,已將此案列入他字案件辦理,7月29日並函請市公所說明相關適法性疑義等,要求市公所行政行為不得有差別待遇之原則,市公所迫於無奈才決定不再對外借用湧泉泳池。休池絕非其本人意思,因上級法令要求,經積極爭取『特許』營業仍無法獲得縣府同意後,迫於無奈必須休池。為了讓市立游泳池早日改建完成,休池期間已積極要求行政團隊規劃改善計畫,向中央部會長官及民意代表爭取改建經費,希望十月份預算能順利過關外;另並於本(8)月25日指示民政課將立市游泳池規劃為自然湧泉休閒園區模式,再次函文主管機關臺東縣政府請求能特許現況開<<文件選定範圍>>放使用市立游泳池,目前縣府針對該案審議中,敬請鄉親耐心等待。
 

陳建閣市長對泳池休池風波一肩扛起 民政課周課長說明泳池休池原委及遭遇的法律問題
政風室張主任說明泳池管理權責及相關法規 陳市長希望10月的預算審查各立委能協助過關
林正二立委服務處處長建議市長於審查時赴院報告 廖國棟立委服務處處長舉早期建照問題希望泳池亦能特許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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